一、报考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岗位
具体选调职位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勤奋务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教龄5年及以上,近三年连续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中级职称并取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关要求。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未落实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招录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聘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内的。
6.与县委党校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范县党建公众号和范县网(http://www.fanxianw.com)发布。
(二)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推荐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粘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报名表电子版发送fxdxgkxd@163.com)。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级职称和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证明,单位出具的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一式两份)。
3.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如实提供材料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报名地点:范县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
报名时间:8月8日-8月10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满分100分。重点测试仪表教态、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考察、公示等信息将在范县党建公众号和范县网(http://www.fanxianw.com)发布。
(六)体检
1.根据个人面试成绩,按实际选调岗位数与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进行。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岗位需求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2.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工作表现、文字工作能力和群众认可度。
(八)研究确定人选
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九)公示、借调试用与办理手续
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借调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面试、体检、考察、拟选调人员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的内容、规定和程序按时、按要求参加选调。
(三)本次选调工作不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3-5266152
咨询邮箱:fxdxgkxd@163.com
监督电话:0393-8712179
中共范县县委组织部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