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的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0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公开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须是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幼儿园工作,服从本方案相关要求。
(三)报考幼师岗位的须是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体育类、艺术类、师范类、语言类专业,报考保健医岗位的须是医学类专业。
(四)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医学类专业人员须取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人员须是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和汝州市教育网等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上午8:30至8月18日下午17:30,报名网址www.hnrzrc.com。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现场确认地点为汝州市市民之家(电商大厦)三楼D31号窗口,具体地址:广成东路与农业路(新体育中心西侧路)交叉口东北角。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到现场进行确认。网上报名不审核资格,以现场确认资格审核通过为准。
2.报名要求。应聘者需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汝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由本人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详细填写表上所要求的内容,并粘贴拟在网上上传的照片;若不是本人亲自填写或粘贴的照片与上传的照片不符,不予认定。
应聘者同时需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招聘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填写的信息与本人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
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亲笔填写的《报名表》和网上填写完整打印的《报名表》各一份;提供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的指标数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重要提示:报考者应关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不再单独通知应试者本人,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教课程改革等。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最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加分
2.面试(试讲)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备课、试讲、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试讲统一的教材,备课时从的教材中抽签决定试讲的内容。面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50%+面试最终成绩×50%
免笔试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的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拟聘及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汝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com)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结果公示后,聘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岗位确定由教体局统一安排,人员的管理、使用、经费按《汝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实施方案(试行)》(汝政办〔2014〕97号)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聘期为3年,期满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聘。
聘用人员的工资参照汝州市现有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幼儿教师的标准执行,并实施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缴费标准由承接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由市财政局按月直接划拨给承接主体,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承接主体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工资发放、工资调整、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等手续。
(七)纪律要求
被聘用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到岗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将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曝光,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人才招聘考试。
(八)网站支持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com)上发布的为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汝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宜。未尽事宜由汝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5—6799611
市教育体育局0375—6035306
附件:1.汝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