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和广大群众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高中教师10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日语1名、地理1名、体育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师范类专业生源紧缺时,可招录非师范类毕业生,但所学专业必须与招录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条件等详见《洛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表》(见附件2)
2、年龄要求:本科学历28岁以下(199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2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公开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需提交本人简历1份,有效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大学期间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照3张,并如实填写《洛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须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计划。
3、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 9月1日
报名地点: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联系人: 崔江涛 13783133056 高照胜 18737936700
4、准考证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考1门,考试内容为高中阶段各学科的相关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2023年9月3日 9:00—11:00。
笔试成绩公布:2023年9月5日在洛宁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三)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电话通知为准,3次未接通者视为放弃。
2、面试办法
(1)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由评委在高中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一课,考生提前备课20分钟,讲授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答辩5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以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面试成绩。
(3)经面试资格确认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1:2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洛宁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四)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外,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宁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公布。
(六)考察
根据聘用计划,按照体检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经核查无不良记录且资格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在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
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以聘用文件为准)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学校概不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实行诚信原则,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本方案由洛宁县2023年高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9-66237335 13783133056
监督电话:0379-66231719
附件:
洛宁县高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akxlIcnQ7KUbB-mQLxVxg?scene=25#wechat_redir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