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流程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择优聘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2.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3.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7.荥阳市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gy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6日 上午9:00— 2023年9月18日下午18:00。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7791939806
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点击本公告下方的“报名入口”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图片宽为130像素,高为160像素,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上传资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若不按要求重新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18:00)。
4.资料清单
1)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
3)加分人员需上传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两年)、
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需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需上传入伍、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5.网上缴费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自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3年9月20日18:00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初审通过后,请自行打印《2023年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格式),《2023年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打印后手写签字,以备资格确认时使用。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提交,请务必打印。
6.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9月22日9:00 至2023年9月24日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
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应完整清晰,内容不得改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减少的招聘名额调整到其它岗位使用。
2.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到人社局412室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两年)、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入伍证、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为3:1的岗位,面试比例为2:1(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员代理无效,考生现场填写《2023年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认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认证报告;
(2)《2023年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3)《2023年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承诺书》一份;
(4)笔试准考证。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按照公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某一招聘岗位,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5.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6.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1.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4.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报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后如有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或其它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
(八)聘用及待遇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宜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gyang.gov.cn/)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依据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方案由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6.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71—60252068
市新型智慧城市运行中心人事科
0371—64662667 0371-64661667
7.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派驻组)0371—66125853
(市纪委监委驻城管局派驻组)0371--66125866
请考生点击下方报名入口,线上报名链接:(报名网址: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xysydw2023/login)
附件:
3. 《2023 年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
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