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中共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鹰城英才计划”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发〔2018〕12号)A、B、C类认定条件人员;
(二)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三)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院校”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四)特殊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二、岗位需求
招聘单位及聘用岗位的名额、专业等资格要求详见引进岗位需求表(见附件)。
三、报名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原则上30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人员放宽到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到4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已在我县就业人员(以参加社会保险注册地为依据)。
四、报名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6日至9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陆网址http://yxzp.xhbmpt.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yxzp.xhbmpt.com,按系统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照片。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
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另行确定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将在叶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三)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两个及以上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叶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关注叶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
4.因考生自身原因未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不受报名比例限制,考试的具体形式由2023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叶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要求研究确定,并及时在叶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后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
八、政策待遇
参照《中共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鹰城英才计划”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我县2023年引进的人才正式聘用后享受以下待遇:
1.对于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首次在我县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双一流”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首次在我县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照引进时的标准每人只享受一次。
2.对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县工作的,由县财政发放生活津贴每年8000元;对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双一流”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在我县工作的,由县财政发放生活津贴每年5000元;对新引进的其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在我县工作的,由县财政发放生活津贴每年3000元。生活津贴共发放2年。
九、工作纪律及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及叶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人才引进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叶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5-8058001。本次引进公告由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叶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