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为20名,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最终招聘人数不得高于有效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80%,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若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超出原定招聘计划的,按超出人数等额追加招聘计划。本次招聘的人员将统一分配至巩义市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教育系统所属学校的教师、卫健系统所属医疗机构的医生除外,以编制、人事关系为准判定),且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人为巩义户籍;
(二)本人为巩义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
(三)本人为巩义市机关事业单位中非巩义户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
(四)本人为巩义市企业中工作3年以上非巩义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该项中的“非巩义籍人员”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具有国家建设学科院校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院校不限。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应为通过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全供在编人员(包括参加三支一扶招募考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科级以上干部或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学位,科级以上干部或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3年(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聘用后能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察、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中,因违纪情形而被定为合格(称职)等次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本人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录)考试的证明材料(招聘(录用)审批表或聘用(录用)文件等材料)、同意报考证明(由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须写明报名人员现聘岗位(职级)、编制性质、近三年考核结果等情况)、《巩义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一份、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提供)、任命文件(科级干部须提供)等材料。
对于符合“招聘对象”第(二)至(四)项情形的,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第(二)项的,结合实际情况,提供户口本、结婚证;
2.符合第(三)项的,结合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人员的在编证明(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户口本、结婚证;
3.符合第(四)项的,结合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户口本、结婚证;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28日
报名地点:中共巩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514会议室(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514室)
咨询电话:冯曼蕾 0371—69580967,18637171712
(二)资格审查
按照本次招聘资格条件,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获取报名资格或隐瞒影响资格审核的重大事项,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计划组织、协调应变等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因考生人数较多,需分设2个及2个以上考场的,将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的,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原始成绩和平衡后成绩)。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以能适应实际工作为准,患有较大疾病或恶性传染病的,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计划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则一并确定为递补体检对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纪检、人社等部门共同参与,考察将综合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有无违纪违法、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如考察对象未按考察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计划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并列且体检结果均合格的,则一并确定为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巩义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拟招聘人员。
(七)分配及聘用
新招聘人员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分配意见,提交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分配单位。
新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人事管理的政策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相关政策,结合新招聘人员分配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认定岗位等级,依据岗位聘用情况,确定相应工资待遇。新招聘人员原为科级干部的,需放弃科级领导干部身份。新招聘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须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身份,转为事业单位人员。
本次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向巩义市外流动。
五、严格监督
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公信力,设立监督电话,受理相关问题的反映。监督电话:0371—69580858。
中共巩义市委组织部
中共巩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gongyishi.gov.cn/portal/gyzx/zlzp/webinfo/2023/09/16950787135652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