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邓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管理的邓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附表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能够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等其他条件。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
5、具备拟录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以下六个环节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dzrs.dengzhou.gov.cn)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本次招聘有关的工作事项将适时通过该网站及公众号发布,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邓州市新华路与穰城路交叉口西150米路北)
2、需本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后并现场采集信息: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④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
3、报名的考生准备电子版个人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大小2M以下)、电子版身份证图片、电子版毕业证图片(现场采集信息使用)。
4、资格审查及缴费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现场采集信息后,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3年10月11日11:00之前,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13日8:00至10月15日8:00期间登录原采集信息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7、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情况,在网站统一公布。对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8、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9、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本次考试不、不印发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第二次加试,面试第二次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工作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及时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政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由市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代理有关手续。
五、其他要求
(一)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考试、聘用的资格。
六、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
1、人事代理人员由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负责薪酬待遇。人事代理人员档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市人社局管理。
2、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交纳“五险一金”(企业);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工资由所在单位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由用人单位填报、初审,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才交流中心备案、归档。
3、由用人单位负责对代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每年将《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送交市人才交流中心备案、审核、归档。
4、对违反劳动合同和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代理人员协商,可续签或终止合同。因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由用人单位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咨询电话:0377-62288820(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0377-62287808 (市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377-62287519
本招聘公告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一:2023年邓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附表二:2023年邓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pdf
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