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关于征集周口市参加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精神,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豫人社办[2022]26号 )和《周口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周人才[2022]15号)文件,结合周口市眼科医院(周口市第七人民医院)工作实际,加强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新院区未来发展需求。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本次拟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眼科学硕士研究生10名。
(二)引进对象
应往届眼科学硕士研究生(限国内高校或QS前300名高校硕士研究生)。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7.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周口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等,以及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福利待遇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眼科学专业(专硕),符合医院相关要求、签订服务协议,试用期满后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整。
2、引进人员解决事业编制;
3、工资待遇执行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标准;
4、正式聘用后缴纳五险二金、带薪年休假;
5、符合职称晋升条件后,院内职称晋升优先。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周口市眼科医院(周口市第七人民医院)2023年二批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在周口市眼科医院微信公众号平台和中国·河南招才引智网站平台。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3年11月10日24:00。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参加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人才(项目)对接洽谈会,于10月27日-28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参加招聘会,接收现场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
①个人简历一份;
②身份证、基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全部学习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全部学习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⑤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相关论文、著作、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
(2)网上邮箱报名,将所需资料发送邮件至zksykyyrsk@163.com。
电子邮件标准:
(1)一个PDF文件,文件名命为“报考单位+姓名+岗位”。
(2)文件先后顺序按照以下要求:
①个人简历(本人签字扫描版,含本人近期正面照片。);
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基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全部学习阶段)扫描件;
④全部学习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⑤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
(四)资格审核
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引进条件、违反引进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现场确认及考试通知
以电话通知现场确认及笔试、面试时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不接受第三方报名。
(六)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全程由医院纪检部门进行监督。
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全部学习阶段)、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都需要带)。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医院参加健康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引进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考察阶段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的人员,由周口市眼科医院(周口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确定拟引进名单,在周口市眼科医院(周口市第七人民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拟定人才签订服务期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单位内部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艳菊
联系电话:0394-8368696
联系地址:周口市眼科医院老院区住院部五楼人事科
文章来源:https://www.zghnrc.gov.cn/newsDetail.html?channel_code=ZPJZ&cand01=1000031936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