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新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拟招聘46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三)截至2023年7月1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所学专业(2023年应届学历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并且符合新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专项招聘学科专业目录要求,详见附件2),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指高考时录取对应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五)具有与招聘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按所具有的教师资格层次及专业应聘;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等117所高校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指在校期间获得过省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或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详见附件3)。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专项招聘工作实施前,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在有关高校、本单位网站(公众号)等相关网址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方式进行。网上(邮箱)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8时至2023年11月24日18时。
网上报名时,报名者需将下述材料按顺序扫描并编辑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招聘学校邮箱,文件命名为“应聘学科专业+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校。
1.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4.新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报名表需报考者本人签字;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以省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或团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为资格条件应聘的本科学历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荣誉证书和佐证材料;
7.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
8.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各环节,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育教学等方面能力。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
(四)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五)体检
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由新乡市教育局委托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同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一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在校表现进行全面考察,二是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合格且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聘用
专项招聘教师名单经审批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市编制、人社部门为其办理入编及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专项招聘教师在聘用学校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3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聘(招录)考试,5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
监督电话:0373-3696591,0373-3519005。
五、有关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新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2023年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 新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专项招聘学科专业目录(2023年)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