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五)民主集中制。
二、选聘职位
许昌市直学校校长13名(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6.身心健康。
(二)基本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1971年元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5.担任学校副校级职务2年及以上,或中层正职3年及以上,或学校现任校长(党组织书记)。
6.具有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暂未取得证书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取得。
7.许昌高级中学校长人选还应满足担任副县级领导职务(六级管理岗位)满两年,或已聘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或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上工作满两年的条件。
8.许昌实验中学校长人选还应满足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七级管理岗位)满三年,或已聘在专业技术副高级以上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和检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任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任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8:00--11月30日17:30,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且只能选报一个学段。报名人员将以下报名材料(其中第(1)、(2)、(9)项提供电子版,(2)至(8)和(10)项提供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yjszk2699878@163.com,邮件名标注为“市直XXXX学段校长报名材料+本人姓名”。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5)教师资格证书;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花名册;
(7)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历次任职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如不提供,视同未取得);
(9)竞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优缺点、工作业绩和对拟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2000字以内);
(10)其他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因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材料上传不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于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演讲、答辩方式进行。
(四)组织考察
报名同一学段职位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着重了解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等情况,深入了解教学教研水平、学校管理能力、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拟定人选
综合面试、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任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聘任等手续,并实行任期制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为本次选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条件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将当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咨询电话:0374-2699878,监督电话:0374-2699965。
(四)本方案所指日期、数字等均包含本数。计算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
(五)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附件: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 许昌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jyj.xuchang.gov.cn/tzgg/20231121/31e22b58-04ff-4b65-a617-437c7d993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