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第四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暨第二届开放创新跨国技术转移大会商丘总体工作方案》(商招才办〔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在编教师10名。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单位概况
商丘市职业教育中心(原商丘市财经学校校区)是商丘市教育体育局直属的公办学校,位于商丘市归德北路与胜利路交汇处,是商丘整体规划商丘道北中心城区内唯一一所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2016年被评为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学校。近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成绩突出,特色鲜明,成为商丘市职业教育的窗口学校。
二、招聘岗位、专业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人数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1 | 专业课教师 | C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2 | 专业课教师 | C02 | 会计 | 1 |
3 | 专业课教师 | C03 | 教育学 | 1 |
4 | 专业课教师 | C04 | 环境工程 | 1 |
5 | 专业课教师 | C05 | 水产养殖 | 1 |
6 | 专业课教师 | C06 |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 1 |
7 | 专业课教师 | C07 | 财政学 | 1 |
8 | 专业课教师 | C08 | 旅游管理 | 1 |
9 | 专业课教师 | C09 | 历史学 | 1 |
10 | 专业课教师 | C10 | 政治学 | 1 |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文化课教师岗位同时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专业要求相近或一致。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中级职称以上者年龄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校公开招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才引智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才引智方案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商丘市职业教育中心(http://www.sqszjzx.com/)同时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首页,查询商丘市职业教育中心招才引智岗位,点击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投递简历,简历应包含具备岗位设置条件的相关材料。
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请考生携带本人相关证书、材料,到商丘市职业教育中心办公室现场确认资格,由学校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商丘市职业教育中心官网予以公示。
(五)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和相应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经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取得面试资格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并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入场。面试结束,所有参加面试考生集中后,现场公布所有考生面试成绩。
因面试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丘市职业教育中心网站公布。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员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主要根据学校招聘岗位、专业和条件,对应聘人员学历、资历、实绩、师德师风等资格要素条件进行考核。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按照招聘人员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办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按照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丘市职业教育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70-6066399
商丘市职业教育中心
2022年9月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zghnrc.gov.cn/newsDetail.html?channel_code=ZPJZ&cand01=10000277525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