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调范围
安阳市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中具有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被录用后需放弃公务员身份。
三、选调岗位
安阳市统一战线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岗九级职员。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4.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方式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4.干部人事档案存在涂改造假等严重问题的;
5.有违规提拔、调动情形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者其他对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
8.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不适合选调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28日在安阳党建公众号、安阳市人社局官网同时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推荐
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经集体研究后,择优推荐报考人选。县(市、区)推荐人选要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各单位于2023年 8月4日下午17时前将有关报名材料报市委统战部干部科。主要包括:
1.《安阳市统一战线工作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汇总表》(一式两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着正装)及电子版,采用淡蓝色渐变(上深下浅)背景。
报名材料由县(市、区)委统战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报送。
(三)笔试
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写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选调人数。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出现缺额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面试
复审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选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市委统战部派出考察组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期间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将在安阳党建公众号、安阳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开始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
六、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全程在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
市委统战部干部科 0372-2550309
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372-255051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0372-2550753
附件:附件1报名表.docx
中共安阳市委统战部
2023年7月28日